过去一年,不少朋友在深圳享受了美团无人机外卖,甚至打“飞的”。
近日,为了进一步拓展低空飞行应用场景,提升低空飞行规模效应,《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月1日起实施,为深圳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规定,由市政府统筹深圳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支持社会资本依法参与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高效推进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低空企业反映的飞行审批时间较长、流程繁琐等问题,条例明确市政府组织建设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在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的统筹下,依托低空飞行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为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飞行申报、飞行情报、飞行告警、信息发布等低空飞行服务和协同运行服务。
“低空”的范围,一般为距离地面垂直高度1000米以内,或视地区特性和实际需求可扩展至3000米以内。
“低空经济”的主要支撑,现阶段以电力驱动的无人机活动为主,应用场景包括城市公共服务、物流运输、环境监测等。
为了进一步拓展低空飞行应用场景,提升低空飞行规模效应,条例明确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低空飞行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并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低空飞行在各领域的应用。条例还要求市政府协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区域设立低空融合飞行试验区,组织开展低空融合飞行活动,建立城市场景下的融合飞行标准。
为了进一步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和创新,条例还做出相应规定,包括要求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升级;支持深圳市高校、职业院校等开设低空经济相关支撑学科专业等。
以下是《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的关键内容摘取:
1、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下列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
(一)低空飞行起降平台、航空器充(换)电、中转站、货物装卸、乘客候乘、电池存储等物理基础设施;
(二)低空飞行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监测等信息基础设施;
(三)低空飞行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四)其他低空飞行基础设施。
2、推进空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综合考虑技术、土地、环境、气候、经济、安全、人口密度、飞行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鼓励在符合要求的海岛、医院、学校、体育场、城市核心商务区、高层建筑、交通枢纽站点、旅游景点等,布设低空飞行物理基础设施。市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立用于应急救援的临时起降场所。
3、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相关部门协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推进低空飞行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监测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运营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通信网络对低空空域的覆盖,支持适度扩大低空无线电使用频段。
4、推进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建设:
低空飞行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应当具备以下功能:飞行计划处理、航空情报服务、航空气象信息服务、数字空域图、导航、监视、告警、协助搜寻与救援、其他低空飞行服务功能。并需要结合飞行活动需要,实现系统升级迭代,提升低空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5、推进数字空域图绘制:
市交通运输、规划和自然资源、政务数据管理部门协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本市低空数字空域图,并推动低空数字空域图按照规定向企业和个人开放共享。
低空数字空域图应当包含以下信息:城市建筑、自然山体、海域/河流/湖泊、重要保护区、低空范围内其他主要自然障碍物/人工障碍物、不同类型航空器的低空飞行空域、电子围栏、其他与低空飞行相关的信息。
当然,和大多数产业一样,除了政策推动,低空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离不开多种类型的产业应用规模化落地。
目前,《条例》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低空飞行在各领域的应用。
《条例》现列明的与无人机相关的应用类型包括以下:
应急救援: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医疗机构、通用航空企业等的信息共享与联动救援机制,加强低空飞行在应急处置、医疗救护、消防救援等领域的应用。
文体旅游:推动低空文化园区、低空消费小镇、低空飞行营地等的建设,鼓励开展航拍航摄、飞行培训、低空赛事、低空运动、低空旅游、低空会展、低空飞行表演与宣传、低空文化交流等活动。
城市物流配送: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快递、即时配送等物流配送服务领域的应用。
其他应用场景:推动低空飞行在警务巡逻、国土资源勘查、工程测绘、农林植保、环境监测、气象监测等方面的应用。
另外,《条例》也对低空飞行的运营安全做出多项约束,包括飞行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