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相关情况。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的6万亿元地方专项债,加上另外连续5年每年从新增地方专项债中安排的8000亿元,合成3年达8.4万亿元规模、5年共10万亿元规模的“以债化债”资金,再加上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以及地方平均每年再消化4600亿元隐性债,形成了宏观层面一揽子增量政策组合中的一大“重头戏”,清晰地展现了化解全国地方隐性债务余额14.3万亿元的通盘部署和工作推进的时间表与路线图。